问题描述:
提出如下问题:
施工用水电,对方单位都要以建设单位名义。但这部分水电费是不是都要计入决算中,由施工单位开具建安发票给建设单位?水电费发票都是开具的建设单位名义,我应该如何与施工单位做结算?目前打算做一份原始凭证分割单,将发票金额全部分割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开具拨款收据给建设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专家回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对此税法无明确规定。个人认为施工单位可用发票复印件,双方认可的分割单,贵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作为入账的单据,冲应付款。建议再咨询一下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