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部分产品用于出口,部分用于内销,本月出口部分货物,由于我公司当月没有留抵,我公司能否可申请退税,能申请能否退税。不退税过了申报期,我公司是不是作内销处理,继续缴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应予退还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指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对生产企业来说,得到的退税包括两部分:(1)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部分;(2)实际退税额部分。
2、严格按照免抵退税的公式计算,注意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和抵扣税款作进项税转出,计入产品销售成本。
本月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和抵扣税额)为正数,缴纳增值税;为负数,退增值税。
3、过了申报期,作内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