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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净损失如何处理?

2010-03-03 16:55:28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由于原材料品种繁多,物料代码编制不统一,造成原材料在收发中存在串项的情况,年度盘点一方面出现盘盈金额较大,一方面又出现盘亏金额较大,两者相抵后,净盘亏15万元。想请教专家,我公司由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净损失是否可直接作管理费用处理,税务上有什么要求?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办事处不从事经营,可不通过工商局。从事经营必须办理工商登记。
2、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取得的收入必须在当地缴纳流转税。以总公司的名义签定合同开具发票,在总公司缴纳流转税的前提是分公司不发生支付货款行为。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具体咨询工商局。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1、存货盘亏损失税前扣除需报税务机关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第二十条 存货盘亏损失,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存货盘点表;   (二)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三)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第057号 八、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存货的盘亏的帐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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