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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融资模式属于金融保险业务吗

2009-11-20 17:25:4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你好!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上亿元,公司正常运作的大量资金都靠本公司股东无偿融资解决,但公司并未支付融资利息给股东,也无融资合同,请问这种融资模式属于股东个人向企业提供“金融保险”业务吗?不付利息合法吗?企业是否要代扣代缴营业税?该如何正确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股东向企业提供贷款取得利息应缴纳营业税。
2、对不付利息的行为税法没有限制性规定。。向个人支付利息税法不允许扣除。
3、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前提是对方取得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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