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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先租后售会计及涉税处理

2026-04-11 09:00:5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一般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原自用一块不动产(两个不动产证,一个证上面有建筑物、一个证上面没有建筑物,当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时就是两个证)先租赁给A公司(租赁合同中约定:当租约终止或租约期满且我司与A公司的母公司未就厂房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时,对于乙方的固定装修部分,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无偿接收,或者要求乙方自付费用将租赁厂房恢复到承租日之前的状态),后来与A公司的母公司签订不动产购买协议(两个不动产证的不动产合并报价,无法单独区分各自的价格),A公司按期支付租金给我公司,同时A公司的母公司已根据购买协议进度支付购买价款给我公司。在不动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所有权转移日因购买方尚未足额支付剩余款项而暂未完成过户。目前不动产的状态为:厂房部分购买方从租赁开始日已开始改造使用,另一个证上无建筑物、上面建有光伏发电板尚未拆除,购买方暂时无法使用,请问:

1、在租赁停止的次月该不动产会计科目如何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是否仍需计提?会计上如何记账?

2、该行为涉及到哪些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在不动产购买协议约定的所有权转移日不动产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在租赁停止的次月该不动产应做固定资产清理处理,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不需要计提了。
2、该行为涉及到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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