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处置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260,包含100的投资成本,当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是160,然后我们需要上交财政,交的金额是230,扣除了交易所发生的费用30,那我这个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我们收购股权,成交价格是100,这部分股权的评估的价值是160,按权益法核算,那这60要确认营业外收入吗,要交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借:银行存款 26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60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230
贷:银行存款 230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在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纳税义务要等到股权实际交易后才产生。当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实际交易时,如出售或转让,此时产生的资本利得需要依法纳税。
因此,收购过程权益法核算下的营业外收入不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