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拟推出暖气安装送气费活动,方案是安装暖气的用户,由我司直接向燃气公司购买气费送给用户
问题:因为我司向燃气公司转账后,是由燃气公司将气费充值到对应用户的气表上的,燃气公司的发票抬头是直接开用户名称地址,这个发票我司能正常做成本吗?(我司会出政策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做为您公司成本,但是所得税前不能扣除,需要调增此部分支出。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如果开具发票的名称是您公司,就能税前扣除,有关所得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请参考2018年28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