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 老师 原来是房地产企业 住宅已售,剩余商铺和地下停车位,请问地下停车位出租或出售分别涉及哪些税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其有偿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的行为,就其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于目前很多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无法办理独立的所有权证,地下车位的转让行为是否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存在不同意见。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一)视为“租赁业”处理
如果企业出售的是作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地下人防车位,人防工程验收后上交当地的人防办管理,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若拟利用人防工程作为车位使用,应向当地人防办提出申请,按规定交纳使用费,取得使用权。税法对此认定出售的是使用权,认定该项出售合同实质是一项固定资产长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其有偿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的行为,就其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于目前很多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无法办理独立的所有权证,地下车位的转让行为是否应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存在不同意见。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一)视为“租赁业”处理
如果企业出售的是作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地下人防车位,人防工程验收后上交当地的人防办管理,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若拟利用人防工程作为车位使用,应向当地人防办提出申请,按规定交纳使用费,取得使用权。税法对此认定出售的是使用权,认定该项出售合同实质是一项固定资产长期租赁合同。
因此,地下停车位出租或出售都会涉及到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加税,如果地下停车位能办理产权,那么出售还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