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任务的合同,约定每个月销售20套房子,如果达不到销售任务量,则罚对方10万元,从对方所得的佣金中扣除。请问老师,我公司收取的罚款是否需要开发票给对方单位?政策依据是哪一个文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罚款从佣金中扣除不需要开具发票。
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
(一)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地,销货方要将违约金与货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