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自然人产生30万元的咨询所得,会产生那些税费?以个人名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开票和直接申请税务局代开发票流程和税费上有何区别?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向个人支付服务费(咨询费)30万元,应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公司没有合法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
对方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国税局代 开发票时,国税局会征收相应增值税,代征或由地税局征收附加税费(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需要开发票的,可以直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由税局代开发票即可。
那么个人临时税务登记有哪些好处呢?
当然是免税啊!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就可以和小微企业一样,享受月度15万,季度45万的免征政策。
如果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只能以自然人身份代开发票,而自然人代开发票是按次纳税,起征点在300元-500元(目前我国各省基本都在执行500元的最高标准)。
根据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办税服务厅的类型,将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由国税局代征地税税费的办税大厅,代开流程分三步:
1、在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是国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代开流程分四步:
1、在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3、到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