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总包,分包,开发商签三方协议时,各自的纳税义务有哪些?

2023-02-09 08:37:58
提出如下问题:
将总包合同范围内的个别工程单独招标,并由总包、分包、开发商签订三方协议,问:分包的发票是直接开给总包还是直接开给开发商?不考虑资金走向的问题,仅问纳税义务。或者问:针对该工程总包有无纳税义务?有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总包有纳税义务,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及附加税。
分包的发票要开给总包,是总包的成本。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