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22号文(七)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请问电子商务公司哪些享受印花税免税?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的个人吗?公司算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印花税法》未公布之前,各地对电子订单是否征收印花税的处理存在一定差异,但普遍认为应按照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的:“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判定电子订单应当按照购销金额的0.3%缴纳印花税。
现在《印花税法》中规定的免税情形有八种,电商作为盈利性单位位列其中,还是非常凸显的,如下:
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个人与电商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对于双方均免征印花税。换而言之,其他相关方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如若订立电子订单,则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6月12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根据以上法条,我简单解释一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两种,一种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如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一种是平台内经营者,如我们很多学员在天猫京东上开店,就叫平台内经营者。
这两种的电商经营者对个人的线上销售都是免印花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