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条件了,以前年度已享受的优惠

2022-12-21 16:10:12
提出如下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不符合条件了,以前年度已享受的优惠需要补税,请问:这个补税需要交罚款和滞纳金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应缴纳滞纳金,没有规定应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