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们下面有个全资子公司欠我们几十万,现在我们要吸收合并这个子公司,合并后这个欠款要交税吗?应该怎么出凭证?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如下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吸收合并这个子公司,合并后这个欠款不需要缴纳税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