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房屋联建租赁合作经营涉税

2022-10-11 09:28:47
提出如下问题:
2002年,我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联建、租赁和合作经营合同,由我公司提供土地,甲公司投资140万元建设经营用房屋,产权归我公司所有,甲公司对房屋享有30年使用权。前20年为租赁期,甲公司投资折抵租金93万元,后10年合作经营期,我公司收益折抵47万元。租赁合作到期后甲公司将房屋交还我公司,2013年7月该房屋已办理我公司房产证。截止目前我公司没有缴纳与此业务相关的任何税,房屋也没有入固定资产账。

请问:

1、我公司应缴纳那些税,什么时候申报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因甲公司使用该房屋,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甲公司缴纳该房屋的从价房产税,且已缴纳2013年7月以前的部分年度房产税,请问:甲公司已缴纳的房产税在我公司以后年度申报缴纳该房屋房产税时是否可以抵减?甲公司缴纳的房产税我公司不承担可以吗?(属甲公司自身行为,与我公司无关)

3、由于甲公司投资建设该房屋,与房屋建设发生的一切支出和发票都在甲公司账面反映且工程未做结算,无法取得合规的票据和工程竣工决算资料,我公司在入固定资产账时如何确认(附什么原始凭证)?发票如何开具?甲公司是否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

4、2022年,我公司与甲公司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已到,后面10年为合作经营期,计划与甲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合同。请问:如何签订对我公司有利?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您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所得税等

甲公司已缴纳的房产税在我公司以后年度申报缴纳该房屋房产税时可以抵减,甲公司缴纳的房产税您公司不承担可以的,

甲公司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您们可以根据发票入账

关于如何签订合同对公司有利 ,那就要看怎么取得最大的利益。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