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农产品的鲜蔬菜、盐渍蔬菜、干蔬菜加工成丁、片、丝、粒、片后的增值税税率是好多,还可以适用农产品的低税率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按以下文件规定,农产品的鲜蔬菜、盐渍蔬菜、干蔬菜加工成丁、片、丝、粒、片后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不适用农产品的低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附件: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二)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