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工程项目收到发票需全部要求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和地址吗?还是对方提供工程服务的才要求备注。其他采购和费用发票无需备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工程项目收到发票需全部要求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和地址。其他采购和费用发票未做特定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五、关于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的发票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增值税发票开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