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我公司租用员工私车,每月租金500元,用员工打的收条入账,请问还需要代申报个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因此,贵公司在支付租赁所得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