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森林经营企业,请问
一、公司收购林地经营权70年,是否按无形资产入账按70年摊销?摊销计入当期费用还是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呢?
二、收购后立刻销售林地上的林木,算是自产自销免税吗?要养护多久才能算自产自销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按照一下顺序:
1、按照合同规定收益年限(法律并无规定); 2、按照法律规定有效年限(合同并无规定); 3、按照收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年限(合同与法律均有规定); 4、不超过10年(合同与法律均无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应以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摊销年限。
经营权70年,可以按无形资产入账按70年摊销。摊销计入当期费用。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种苗。免税农产品的范围,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
收购后立刻销售林地上的林木,可以算是自产自销免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