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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试区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2020-06-24 22:41:46
提出如下问题: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这里的第二点,是指只能在注册地综试区报关出口吗?
另外,还想请问下,对于成本能够准确核算的电商企业就不能适用核定征收了是吗?若想核定征收,有什么方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对于报关出口地建议咨询一下海关。
对于成本能够准确核算的电商企业应采用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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