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咨询一下:一家商贸企业发生经营业务范围外的借款业务,是否合法?如何开具利息发票及增值税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业或经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
(一)处罚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可以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请临时核定上此项业务,就可以开具发票和进行增值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