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企业集团内子公司无偿借款免税事宜

2020-05-26 17:31:5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司为二级企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需借款给二级企业集团的香港境外全资子公司。

请问:

1、我司若无偿借款给该香港公司,可否适用财税2019 20号文第三条之规定,免征增值税?

2、若适用免征增值税,是否需要备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因此,1.贵公司的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
2.备案已经取消,但是相关资料企业要留存备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所得税还是要按所得税规定处理,所得税是不免的。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