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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转让交税问题
2020-03-30 16:47:2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是地质勘查单位,最近转让一项探矿权给某公司,转让价款900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矿权所在地政府部门要求我单位缴纳一笔探矿权出让收益,并开具了国库收款的缴款书(收据)给我们,金额300万元。请问我单位可以按差额部分600万元(900-300)缴纳增值税吗?缴纳国库的这部分收入可以不交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就目前为止,差额征收里不包含探矿权,也就是说,您单位缴纳增值税不能扣除上交国库的部分,但是所得部方面可以扣除。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核定征收按核定的税率计算,不能扣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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