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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在老项目和新业务分不清楚的情况下会计涉税处理

2018-11-14 11:57:1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有以下业务: 1、房屋租赁(老项目增值税税率5%) 2、有物业费收入等增值税税率6% 我公司购买一些办公用品等 分不清楚是房屋租赁(老项目)还是物业这块业务使用 请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免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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