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电器销售公司,另外有一独立法人的物流公司,这个物流公司股东均是电器销售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组成,6月份时物流公司的股权由自然人股东转让给了每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想把这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电器销售公司,这个物流公司在股权转让日帐面有未分配利润,请问会计上如何处理,有哪些涉税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公司股权转让主要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取得取得的转让股权收益应按收益金额*20%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物流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如果不对股东进行分配是不涉及到税款问题的,也不需要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如果该利润企业先对股东进行了分配再变更股权,那么股东取得的分配利润需要*20%计算交纳个税的。
个人股东取得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2:发放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交纳代扣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股权变更后,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如果是对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对企业股东进行分配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