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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民宿酒店、水果农前半部产品种植经营等税率

2018-05-16 12:45:45
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老师您好!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共享农庄开发建设,田园综合体开发经营,民宿酒店开发经营,水果育苗、种植,农产品批发、零售。请问1、税种税率?2、会计科目怎么样设置才便于计税?

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包含餐饮业),适用税率为6%。

营改增后住宿费发票税率是6%,只能是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抬头必须是本单位全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餐饮业是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的生活服务业之一,在“营改增”完成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税率为5%,“营改增”后 , 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营改增前交营业税,营改增后交增值税及附加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增值税税率3%,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供应合同交印花税。

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水果育苗、种植,农产品批发、零售税率是10%。

会计科目设置看会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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