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从事宠物饲料生产加工的,老板现打算成立淘宝店走线上销售模式,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有成立独立销售公司或者销售子公司(月销售额肯定在三万以上)的必要性吗?企业淘宝店有哪些具体可操作的合理避税方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一、成立销售公司理论上的涉税增减情况
因增值税是税收中最重要的一个税种,同时也是国税征收的最主要税种,这个问题我从增值税角度进行阐述,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影响企业某一时段增值税额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否有增值额,二是本期销项税是否大于本期进项税与期初留抵合计。
二、销售公司给税收管理上带来的新课题
(一)增加税收成本,在以上情况下成立的销售公司,虽然说没有税款实现,但我们的管理还是一样的。增加了税管员的工作量。
(二)企业留抵的转移,具有其合理性。让销售公司有大量库存,从税收法律上来讲,企业存货多少,只要是真实的,我们就得承认,无可厚非。
我们不建议也不认同任何人淘宝商城卖家去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我们只是提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淘宝商城合理避税方法,大家都知道有些税收是由于淘宝商城提现时,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帐户,因此对于增值税的规避变得非常困难。淘宝商城卖家如果有进项税额,那么照实纳税作好配比安排,实际税负率应当不会很高。
但很多淘宝商城卖家没有进项,而且还是一般纳税人,这时交税,税负率就很高了。淘宝商城卖家可以考虑几下几种方法:
1、分散销售额。就是注册几家小规模纳税人,每家都开一家淘宝商城店,每家年总销售额不超过80万元。
不利因素:这样操作起来有点麻烦,而且实际上这种“把店做小”的思路,不利于销售和规模经济的发展。
有利因素:无税务风险
2、非正规操作(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用此法的同学,风险自担)。
(1)借款法:设立一般结算户,通过一般结算户与支付宝公司签约,进帐时作为借款,然后基本户提现还借款,或者一般结算户进行转帐给其他公司(例如供应商)还借款。只把顾客需要开票的部分作为收入。
(2)购买进项法:既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那么想方设法弄到进项税票(例如外购)就可以起到抵扣的作用。此法总税负大约为10%
淘宝商城卖家还是按正规来经营,否则可能的税务风险一旦出现,对淘宝商城卖家将会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除以上方法,流转税可操作的空间很小。至于年底汇算的淘宝商城卖家所得税,就有很好的操作空间,各地支持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基本也只针对淘宝商城卖家所得税这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