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请问我公司收购的林权拟对外转让给公司和个人,涉及哪些税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以下文件规定的营业税虽然已经取消,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税率1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70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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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2000〕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转让的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2号]规定,可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