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营改增以前我们单位把土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能否免征增值税。(国税函{1998}82号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3,第三十五条,将土地使用权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是免征增值税的。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贵公司取得的土地租赁费收益应当是不能免税的。但如果公司与农业生产者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种植应当是可以享受优惠的。或者贵公司再与当地税务机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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