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属下一生态农业公司,不仅种植农作物还养殖水产,从周边养渔农户处购进渔苗,但对方没有也不肯提供发票,由于价格也较合理,请问能否由我子公司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来入账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目前购买农产品的抵扣规定包括: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8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