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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装修老厂房

2017-04-01 13:23:4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物流企业,厂房是16年5月份之前修建的,由于业务需要,在16年6月份将其内部全部装修,租赁给外部公司,在税务局做过简易征收备案,现在需要开发票给对方公司,请问是按照5%还是11%开具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贵公司已经备案简易征收,因此税率是5%。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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