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分2年抵扣的项目,账务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怎么设置?纳税申报怎么申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取得得进项发票数据应填写在附表五的第九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本期允许抵扣的金额填写在第十行:(四)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账务处理请参照以下文件: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