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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公司临时找车的问题

2017-03-18 00:55:09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师物流公司,开具给客户的发票客户要求打明车号,但部分承运车辆为我公司找的个人车辆,没有在我公司进行挂靠登记。我方主管税务机关说,这种情况属于虚开,请问有无依据,应该怎样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1、有自有车辆才能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1%的增值税发票。
2、没有自有车辆,提供的服务为代理货物运输服务,只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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