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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问题

2017-01-06 16:24:54
提出如下问题:
2016年4月30日前的不动产在建工程,5月以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勘查、技术咨询,工程款等)是否可以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不动产分年抵扣办法,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2、营改增前已竣工结算,未付款或未取得发票的,不属于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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