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若母公司把部分实物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仓库、土地使用权 )以投资的形式,再加上货币资金,组建全资子公司,这样要交什么税?(母子公司均不为房地产企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投资:
1、增值税:原营业税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政策不明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换取股权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号
4)、土地使用权转让按0.5‰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2006】第162号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5)、被投资企业需缴纳契税(3%--5%浮动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2、设备投资增值税视同销售。其增值税税率可比照销售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