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出租房屋、因为是新开发的房地产,为了尽快招商把商铺租出去,和承租户签合同时,给承租户的商铺装修期为半年,同时免半年租金,请问:免租期要交税吗?涉及哪些税种?怎样规避?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房屋出租在免租期内需要交纳房产税,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2、增值税,在免税期内如果承租方将房屋租赁费提前交给出租方,出租方应按实际收到租赁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果按合同约定出租方需要到6个月后再支付租赁费,那么出租方在未收到租赁费前是不需要交纳上述税费的。3、印花税,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依据房屋租赁金额计算交纳印花税。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如果在免税期内没有取得租金收入是不需要交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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