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自有仓库,部分自用,部分出租,并为租赁单位提供门卫,电梯,消防,安全等服务,请问老师,这部分出租的库房属于不动产租赁还是仓储服务?如何界定不动产租赁和仓储服务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动产租赁和仓储服务应分开核算,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税款,如果未分别核算,建议咨询一下税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六)现代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6)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8.商务辅助服务。
(4)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