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核定征收企税

2016-04-21 16:38:2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的企业,年度终了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税不用企税汇算清缴不用年度申报,我公司按收入的2.5%核定征收企税,年终用汇算清缴吗。(新办企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核定征收的企业也需要申报汇算清缴表,直接填写汇算清缴B表就可以。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