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仓储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在自己建造仓储项目(已立项,土地使用证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项目已经动工了,前期发生了设计费、勘查费等一些费用投入)。请问老师:1、营改增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2、营改增后,如果我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可以认证抵扣吗?3、如果我公司依然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可以认证抵扣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营改增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2、营改增后,如果我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贵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可以认证抵扣。
3、如果我公司依然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的),不能认证抵扣。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施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这时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价值不含增值税进项税,这个进项税可以抵扣贵公司以后产生的收入相应的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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