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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发生成本费用财税处理

2016-02-26 08:20:13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2014年至2015年筹建厂房、仓库、办公楼,承包建筑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请问企业自行采购的建材,可以到国税开具材料发票吗?建筑承包的包工,是到地税开具建安发票?还是劳务发票?公司注册于2016年元月,之前所有票据为白条,该如何操作之前发生的成本费用才能列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有无发票,只要业务真实,都可以按会计准则入账。
但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时,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这些费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从以上可以看出,固定资产贵公司可以凭借真实的票据记账即可,即计入固定资产。只是税法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认可无发票的部分。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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