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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计提并发放年终奖是否可税前扣除?
2016-01-12 16:52:33
提出如下问题:
2015年2月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2014年的年终奖,并发放,是否可以在2015年所得税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限内发放且属于汇算清缴年度应负担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认定为纳税年度实际发生,在工资薪金支出所属纳税年度可以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限终了后补发上年或者以前纳税年度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的,应在工资薪金支出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要求是的按发放扣除,而不是按计提扣除。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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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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