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开票人未用真实姓名,用的是:管理员的系统名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应符合要求,按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