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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问题

2015-11-05 13:35:05
提出如下问题:
甲企业不知情情况下2014年购材料收到增值税发票,2015年需作进项转出10000元,如属善意情况,借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10000元,贷记进项转出10000元,购进的材料成本58823.53元不作调整行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元能调减2015年所得税应纳税额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上述帐务处理是不对的,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不能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且调整的10000元也不能在2015年税前扣除。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如果贵公司上述材料已经销售出去了,是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的。但是在2015年税前是不能扣除的,要进行追溯调整调2014年未分配利润。
专家回复
您好如果该商品是在2015年销售出去的,可以在2015年扣除。税前扣除只能是扣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属于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原则是不能在当年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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