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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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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问题
2015-10-15 16:49:03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集团公司下有一家专门从事仓储物流的企业。根据财税[2015]98号文件第一条,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公司的土地使用手续正在办理当中,为享受此政策,我公司从原土地使用权方租赁土地使用,用于仓储、物流,是否可以享受此政策。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从原土地使用权方租赁土地使用,用于仓储、物流,不可以享受此政策。因为只有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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