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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供费开营改增税法依据

2015-07-31 15:20:4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公司需要开具费目是“代供费”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内容是用船到指定提油点将售油公司的油代为运送到指定目的地提供给购油方,结算是按照油的吨数向售油方结算,目前公司没有6%的税种,需核点税种,但不知道此费目开此税率的税法依据是什么,网上几乎没有相关的知识点,不知道如何切入,想请老师指点迷径,并能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以供学习,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营改增的货运运输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增值税税率11%。
2、营改增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增值税税率6%。
3、请结合业务分析属于那一种,区别不清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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