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2014年收到科委拨付的科研基金30万,现在该款项已全部投入科研项目,而且已形成科研成果,请问30万的科研基金如何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税金。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少见,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第一步: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该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三步: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的,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应当在实际收到(确认时间点)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可以按照应收(其他应收款)的金额计量(特点)。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助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从以上可以看出,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