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农产品发票问题

2015-04-27 19:20:1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内蒙古一家粮油购销公司,在取得一家农作物种植物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督的,内蒙古国家税务局通过平推机打发票(4)的发票,请问这种发票可以抵扣吗?能作为农作物发票处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可以抵扣。因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