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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会计处理

2015-04-11 20:30:13
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死亡一次性赔偿会计账务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来信,答复如下:
1.财务处理。借计“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2.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文件中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明确,《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公司员工在岗死亡,企业发放给员工家属的一次性赔偿扣除保险给付后,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应能够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出具的事故鉴定证明、保险公司出具的赔偿单、拍的照片、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死亡一次性赔偿属于职工福利费,可以在职工福利费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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