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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残值问题

2014-12-01 23:19:34
提出如下问题:
2012年我司购进一条船,固定资产残值率设为0,2013年税务检查时,说残值不能为0,这样是否要调增应纳税得税额,如果要调,那以后年度是否都要调,还是按有残值的方法,重新计提折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2、按有残值的方法,重新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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