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核定经营范围有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业务,实际未开展此项经营活动,根据37号文中航空服务的规定是否应该营改增?因税务局前期未通知过要营改增,如按规定需改,是否会被罚款?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物流辅助服务中的航空服务,包括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公司、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境内航行或者在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者其他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旅客安全检查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
2、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
3、由于执照中有此项,应该办理营改增手续。提供未开展此项经营活动的证明,即使被罚款,金额不会大。